【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财税政策解读】打造“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023-07-14 851

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建设


基本概念:专精特新是指企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发展特征。“专”是指采用专项技术或工艺通过专业化生产制造的专用性强、专业特点明显、市场专业性强的产品;“精”是指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或工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理念,建立精细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通过精细化管理,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特”是指采用独特的工艺、技术、配方或特殊原料研制生产的,具有地域特点或具有特殊功能的产品。“新”是指依靠自主创新、转化科技成果、联合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式研制生产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专项资金名称: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经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工信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支持标准: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流程





“小升规”奖励


基本概念: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小升规”是指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入统计部门工业统计范围。


专项资金名称: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陕西省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中小企业。
支持标准:对各市(区)每年“小升规”企业按净增加量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


无需企业申报。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项目需县级工信、财政部门报送经同级统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和当年退库企业名单,最终支持额度以陕西省统计局确认的上一年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为基础。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奖补


基本概念: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指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技术创新、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开拓、法律等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专项资金名称: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支持标准: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已认定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服务业务优秀的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特约服务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向县(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经县(区)审核后,报所属市(区)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市(区)将审核后项目推荐至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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