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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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
日前,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局下发通知对《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7年2月,松山湖高新区出台了《东莞松山湖(生态园)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松生〔2017〕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鉴于近期政府机构改革后相关部门职责有所调整,以及该办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情况,我局筹划开展《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在综合园区各职能部门对修订《暂行办法》的反馈意见,以及园区实际情况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至1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及时反馈。所有意见和建议请签名或盖公章后发至邮箱:26838900@qq.com,联系电话:0769-22241201。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20191120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