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全省2019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2019-10-31 1040 来源: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日前,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省2019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10-12月将继续对各市开展督查考核。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全省2019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辽环发〔2019〕)35号)和《“十三五”辽宁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辽环函〔2017〕)418号)要求,省厅将于近期对各市2019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重点

辖区内化工企业、石化企业及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名单见附件)

二、检查分组

第一组:

检查城市:大连、营口、盘锦、阜新、朝阳

联系人:翟琳、来克立

第二组:

检查城市:沈阳、鞍山、辽阳、铁岭

联系人:方晓牧、赵德君

第三组:

检查城市: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

联系人:霍爱兵、那巍瀚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98月,省厅结合全省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部分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10-12月将继续对各市开展督查考核。具体检查时间、行程由各组自行安排,请各市按要求做好相关迎检准备工作。

附件:1、各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督查考核名单

      2、各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督查考核名单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19929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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