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运用电价“杠杆”促节能减排

2012-09-03 651 经济参考报 编辑:云龙

  记者29日从湖南省环保厅获悉,近年来湖南运用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等经济杠杆促进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厅了解到,多年来湖南一直对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实行专项加价的差别电价政策。早在2004年,湖南就开始对电解铝、铁合金等8个高耗能行业中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的666家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3元和0.1元,促使其中649家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和关停。至2011年底,属于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企业仍在进行生产的仅17家,其中限制类8家,淘汰类9家。

  在实施差别电价的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湖南首次尝试对74家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政策。目前,74家“入榜企业”中已有51家企业通过技改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能耗标准,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大幅度降低了能源消耗,减少了污染。

  与此同时,湖南还对发电企业减排进行鼓励,出台燃煤电厂脱硫每千瓦时加价1.5分政策。从2008至2011年四年时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6.81万吨,平均每年减少34.2万吨。目前,湖南“3+5”城市群上网电量脱硫率已达100%,全省统调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和改造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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