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监办致力构建节能减排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2012-08-24 832 山东电监办 编辑:云龙

     截止8月20日,山东省今年全部被电监机构督查的12家电力企业已将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或制订整改方案。近年来,山东电监办始终把加强电力行业的节能减排监管作为一项重要监管任务,从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入手,做到准确定位、工作到位、有为有位,有力地推动了全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努力构建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了“生态山东”建设,该办也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节能办、省环保厅等部门表彰为节能减排先进单位。

  一是准确定位,构建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山东是经济大省、能源大省,又是电力大省、耗能大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事关全省大局。该办积极与经信委、环保、物价等部门沟通联络,努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了节能减排的监管合力。每年都与省直有关部门列出全省淘汰类电价用户和惩罚性电价用户的企业名单,对其实行惩罚性电价和超能耗加价,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会商省经信委保持高效环保机组发电计划按高于常规机组200小时安排,充分发挥其在节能减排中的主力作用;联合省环保厅对全省燃煤统调机组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在各市地环保部门拉网式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其上报情况,确立多家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建立了12398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热线的联动机制,对有关电力行业节能减排举报投诉案件开展联合调查处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既促进了节能减排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又切实维护了电力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是工作到位,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督查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六个加强、四个推动、十个明显成效”的目标,牢牢把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运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两个手段,在做好电监会总体要求和山东具体实际相结合上下功夫。制定了山东省电力行业“十二五”节能减排监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围绕节能调度、市场准入、可再生能源发电、监督检测体系建设等7个方面对全年和整个“十二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监管工作做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开展了对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全面厘清了“十二五”后四年全省发电企业脱硫增容、除尘改造、脱硝建设改造资金投入和建设改造进度情况,并向省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扎实做好全省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专项督查,深入电力企业,通过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实际测算等方式,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做到既依法依规,又大胆监管,既真诚倾听企业的呼声,又严格查处企业存在的问题,既向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又真实反映企业的困难。

  三是有为有位,创新监管形式,提升监管效能。工作中,该办把创新创效、求好求强最为监管的目标,在提升效能上下功夫。发挥燃煤电厂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作用,建设短息预警平台。聘设专人定期对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数据分析、汇总,对实时监测中发现排放超标次数多的企业负责人发送预警短息。建立稽查工作联系点,进一步拓宽信息联系渠道。在发供电企业、承装(修、试)企业中选择20家单位,作为稽查工作联系企业,并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在实现稽查工作关口前移的同时,加强了与企业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动态,促进了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监管以及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加强对办内各处室之间的沟通协调,做到了处处有任务、人人有指标。工作中树立全办一盘棋的思想,坚持分工不分家,始终做到举全办之力做好节能减排监管工作。对大型督查、检查活动,办领导分别带队,各处室全员发动;日常工作中,做到了节能减排监管与其他工作的相互融入和有机结合。形成了处室联合、职能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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