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专利速递

2023-03-31 330 gjys004

知识小贴士:

商标权注册原则

  1.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在先的商标,其申请人可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自愿注册原则

  商标使用人是否申请商标注册取决于自己的意愿。

  3.强制注册原则

  目前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只有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4.使用在先原则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5.商标分开注册原则

  组合商标中的中文、英文、拼音、图形等元素单独进行申请原则。

每日一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商业最新专利动态:

昊华科技:子公司西南院开发高效催化剂和低能耗合成甲醇专利工艺,已完成5000吨规模中试

昊华科技3月28日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南院开发了高效催化剂和低能耗合成甲醇专利工艺,二氧化碳转化率及甲醇选择性为国内领先水平。已完成5000吨规模中试,下一步将开发10万吨工艺包,正积极开展市场推广。


010-6222785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曦路11号(南区)3号楼B-108室

邮编:101318

2016 - 2022 北京关键要素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38094号-4 http://www.beian.mi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