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组织上报2019年度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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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0月16日,乐清市下发关于上报2019年度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对列入2019年度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名单的企业,组织申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材料上报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2日前。
关于上报2019年度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乐清市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2019年度激励办法>的通知》(乐经信〔2019〕71号)文件精神,对列入2019年度国家、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设计产品名单的企业,组织申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国家级、省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
1、2019年度乐清市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信和信息化部或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绿色制造名单文件的复印件。
4、企业上一年纳税证明和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二、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一式2份,须同时提供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书面材料按A4纸张规格打印,装订成册。
(二)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上报日期:于2019年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乐清市经信局313室。
三、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资源能源科 联系电话 62523541
市财政局企业科 联系电话 57571162
附件:2019年度乐清市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 2019年度乐清市创建国家、省级绿色制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申请表.doc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