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加快高新园区核心载体建设

2014-03-24 448 浙江省科技厅

    浙江省近年来努力加快构建高新园区错位发展新格局,着力发挥高新园区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一是加快推进高新园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国家级高新区升级,支持衢州、嘉兴、德清、萧山临江、杭州青山湖等省级高新园区升级国家级高新区,2013年12月,衢州高新区获批成为本省第5家国家级高新区,高新区规模和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快推进省级高新园区创建,2013年,新创建永康现代农业装备等5家省级高新园区,目前全省创建高新园区11家,在园区的命名上均冠以产业名称,明确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全省高新园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错位发展格局进一步形成。2013年,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包括5个国家级高新区及21个省级高新园区)合计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4696.02亿元,工业总产值10905.23亿元,利税总额1340.37亿元,出口创汇331.7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9.95%、12%、19.77%和9.95%。
  二是加快高新园区转型升级。明确高新园区转型升级重点工作和省级有关部门与高新园区的对口联系职责,会同省教育厅开展高新区产学研对接专项活动,组织省重点学科依托高校与高新园区开展科技对接,深化产学研合作。部署落实高新区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研究及“四个带头”工作,组织开展18个高新区工作方法与领导方法专题研究,组织指导5个国家级高新区和21个省级高新园区总结“四个带头”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下阶段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高新园区转型升级。
    三是健全高新园区考核评价体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工业、科技与高新园区发展主要指标排序考核制度深化争先创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指导高新园区健全统计评价机制,及时、全面、准确上报各项统计数据,2013年5月起,全省高新园区按月排序结果已正式对外公布。建立落实高新园区季度分析工作机制,2013年起坚持每季召开一次高新园区形势分析会。研究起草《激励全省高新园区争先创优建立摘牌退出机制的实施方案》,开展前3年高新园区的模拟评价,2014年1月,《激励全省高新园区争先创优建立摘牌退出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浙政办发〔2014〕5号)由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实施。一年来,高新园区月度排序、季度分析和年度考核的评价机制已逐步构建并不断健全完善,有效地营造了高新园区“比、学、赶、追、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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