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科技研发投入)归集情况及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关于对全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情况及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2018-12-20 964 Cindy;来源:中国政府网

(原标题:关于对全市规上企业研发费用(科技研发投入)归集情况及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26 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宁党发〔2016〕47号)、自治区国税局 自治区地税局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建立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贯彻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固原市科技局、固原市国税局、市统计局决定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及研发费用归集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指导检查范围

全市内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内容:

1、加强对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归集指导检查,明确研发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对企业自主研发项目按要求和规定进行申报或备案,指导监督企业按照研发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和归集。

2、贯彻落实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费用后补助政策,指导督促企业必须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以账务研发费用辅助账为基础申报研究开发费用享受的各类优惠政策。

3、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的督查力度,指导企业在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的基础上,要安排专人负责台帐记录、研发投入统计和上报工作,提高研发投入统计申报工作的质量,依法做到应统尽统。

4、各有研发活动的规上企业,要依法依规做好上述相关业务工作,配合相关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及检查督查,如期完成检查督导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

(二)时间安排

自2018年12月10日开始对全市有研发活动规上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研发费用账务设置、研发费用的申报、统计上报等业务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由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统计局、规上企所属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区)国税局分管领导组成指导检查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李海      固原市科技局局长

固原市国税局副局长

固原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员:  倪金龙    固原市科技局发展计划科科长

牛占军    固原市科技局知识产权科科长

固原市国税局科长

固原市国税局科长

开发区国税分局局长

固原市统计局科长

原州区国税局副局长

原州区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原州区统计局副局长

西吉县国税局副局长

西吉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西吉县统计局副局长

隆德县国税局副局长

隆德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隆德县统计局副局长

泾源县国税局副局长

泾源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泾源县统计局副局长

彭阳县农牧(科技)局副局长

彭阳县国税局副局长

彭阳县统计局副局长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固原市科技局   联系人 牛占军

电话  13995341519

010-6222785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曦路11号(南区)3号楼B-1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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