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最高补贴300万
2018-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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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 编辑:Sunny
开辟高新技术企业行政审批备案绿色通道,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落户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效期内(带资质)迁入大亚湾区的按规模以下企业50万元/家、规模以上企业50-30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大亚湾区关于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
根据《意见》,该区将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保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应享尽享。
税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办税辅导服务,帮助企业了解、熟悉相关政策、规范财务核算,解决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底气不足的问题,提高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意愿;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申请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取消高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事前管理”相关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提供便利。
通过国家高企认定奖励20万
《意见》提出,到20 18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85家,新增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数30家,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专利布局数企业50家以上,到2020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100家以上。
为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20万元/家。企业申请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获得市科技局推荐且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培育资助,未通过的企业给予2万元科技咨询费资助。
《意见》还指出,每年将筛选一批有潜力的区培育库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培养对象申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经过区培育,进入市级培育库的企业,按3万元/家的标准予以一次性资助,用于支持在库企业研发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建设、成果转化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研发项目管理、知识产权获得、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等方面提升创新要素水平,尽快达到高新技术认定标准,全力挖潜扩容。
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意见》指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评价体系,配合市科技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评优工作,通过发布会、论坛、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推荐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
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的培育扶持,配合市科技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每年开展一次统计和监测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评价结果排名靠前且在大亚湾区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辅导服务机构,按市资助额度1:1给予配套资助。
同时,强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落实省、市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新增孵化面积补助、运营评价后补助、税收优惠、用地保障政策。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孵化链条的各个环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集聚创新资源;建设集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成果对接、管理培训和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创新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