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成为全国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省

2013-12-04 787 安徽省科技厅

 11月25日,科技部致函安徽省政府,原则同意《安徽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方案》,标志着我省继江苏省之后成为全国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工作的省份。

开展创新型省份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中央领导的有关指示,科技部作出的在区域层面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加快建设创新安徽、推动我省自主创新迈出更大步伐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近年来,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主创新工作,将其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结合安徽实际和创新发展的迫切需求,作出了“建设创新安徽、推动转型升级”的战略部署,积极探索区域创新发展道路,我省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创新产业蓬勃发展,创新人才加速集聚,创新型安徽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接下来,科技部将会同安徽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定期召开推进会,研究集成资源协同支持和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进展监测和评估,大力支持配合安徽创新型省份建设。安徽省将围绕产业转型升级需求,加强八大主导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围绕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惠民,提升科技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服务能力;围绕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示范带动作用,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同时,安徽省将在科技部的指导下,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集成创新资源,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安徽建设的意见”,完善和落实相关配套创新保障政策,切实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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