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权下放至市级

2013-12-02 860 新浪网 编辑:Sunny

    11月29日从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政策激励作用,省科技厅从今年开始,对全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相关条件和程序等进行实质性改革,核心是将省级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权下放至各市科技局和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早在2000年,省科技厅就制定办法,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 2006年,省科技厅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将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的关键环节做了调整,即将高新技术产品的“评审权”下放至各市科技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在此基础上,今年,省科技厅继续推进改革,将高新技术产品的最终“认定权”下放到市科技局和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 “评审权”、“认定权”的下放,是省科技厅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职能的大胆尝试,符合中央和省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认定权”下放后,省科技厅进一步明确了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强化服务和监督指导上,对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由微观管理、直接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间接管理。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3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科技局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认真组织开展了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有1658件产品被认定为2013年度安徽省高新技术产品。这些产品全部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资源与环境、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等领域。

  据悉,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和重点新产品,从认定之日起所缴纳增值税新增部分的省、市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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