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醒】山西省中小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新规定
2018-05-24 1895 来源:关键要素公司
5月22日,山西省科技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山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为推动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条件的,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须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2018年山西省共安排三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批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15日、9月15日、10月15日,计划2018年度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山西省中小企业请特别注意,合理安排好时间,提前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
小贴士: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6.同时符合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