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业不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2017-10-13 734 Cindy;来源:中国税务网

(原标题:哪些行业不能适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010-62227852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裕曦路11号(南区)3号楼B-108室

邮编:101318

2016 - 2022 北京关键要素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38094号-4 http://www.beian.miit.gov.cn/